河南工程學院物資設備采購辦法

作者:燕廷淼摘錄 時間:2010-03-04 點擊數:

為了加強我院物資、設備的采購管理,保證采購質量,控制采購成本,堵塞采購過程中的漏洞,保護學院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河南工程學院內部審計工作規定》(豫工院審[2008]120號)、《河南工程學院招投標管理暫行辦法》(豫工院財[2009]19號)以及《河南工程學院招投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豫工院黨[2009]8號)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物資設備采購審計是指我院內部審計機構及人員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對物資采購的各環節和內部控制等所進行的監督和評價活動。

本辦法適用于學院內部各部門所需物資、設備的采購以及學院后勤服務各部門、資產經營部門等由學校出資的物資、設備采購。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物資設備是指單價在1萬元及其以上或批量在5萬元及其以上的物資設備。其中,物資主要包括一次性采購金額在 5 萬元以上(含 5 萬元)的各種消耗性物資(含教材、圖書)、由學院采購的基建項目所需建安材料。設備是指教學、行政管理設備以及為教學實習實驗、科學研究服務而采購的各種儀器設備。

第三條 金額符合第二條規定的物資設備采購,無論用何種方式進行采購,除政府采購外,均須接受審計監督。

第四條 物資設備采購審計的主要內容

1. 采購準備事項

(1)擬采購項目是否符合《河南省政府采購管理辦法》;

(2)是否有上級有關部門、學校批準物資采購報告;

(3)可行性研究報告或技術論證資料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充分聽取使用部門和相關專家的意見和建議;大型精密貴重重儀器設備的采購是否按《河南工程學院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學院豫工院設[2008]130號)辦理;

(4)采購項目是否重復;學院內部主管部門調劑情況如何;未列入年度采購計劃的物資是否經主管部門和相關專家論證,由主管領導或有關會議批準后,補列入采購計劃;資金是否到位等。

(5)市場調查情況如何,包括擬購物資設備或相近物資設備的技術水平如何、其他單位應用情況及其價格水平如何、現時技術水平及價格情況如何(注明資信來源);

(6)標底的編制、標書的制作是否規范,保密情況如何;

(7)招投標程序如何,包括投標方資格、條件審查、招投標標的物樣本的送達和保管、招投標范圍方式程序和文件、投標條件、招標紀律、評標、定標的公平合理性、合法性、真實性等。

2.采購過程事項

(1)采購合同的合規合法情況

合同簽訂的合規合法性:包括供貨商是否具有簽約資格、簽定程序是否合規;

采購合同條款的完備性和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合同條款是否包括合同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格和結算方式、運輸方式、履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

簽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否明確并具有對等性、有無利用合同從事非法行為的可能性;

合同條款規定是否為學院爭取到最大的經濟利益,如充分考慮付款條件和資金成本,選擇合理的貨款支付方式等。

(2)采購合同的執行情況

合同內容是否得到全面、嚴格地履行;

有無合同違約、違約的原因及違約處理結果,如對方違約,是否及時組織索賠。如本方違約,責任人是否向學院領導提交書面報告,經審批后辦理賠償手續,相關責任人追究情況如何;協商不成的合同糾紛是否及時上報學院領導,必要時通過申請仲裁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合同糾紛。

(3)采購執行情況

采購過程是否按決定的方式進行,如若變更采購方式,原因如何、批準情況怎樣等;

質量控制如何,驗收人員與供方是否串通作弊;如若定制物資設備制造過程監督如何,有無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現象等

計量執行如何,計量器具的操作是否正確合規;計量記錄與實物數量是否一致,驗證計量是否準確。大批量物資抽樣計量時,抽樣是否科學,有否外包裝破損等;

價格執行如何,發票、貨運單、驗收單等原始資料上載明的價格是否與價格申報單、采購計劃、采購合同一致,價格的變動是否經過核準。

票據如何,供應商提供的發票是否合法、開具是否規范、內容是否完整。

3.采購后續事項

采購后續事項主要是指在采購全過程(含準備過程)中發現并提出需要整改、糾正的事項,以及對各項采購業務執行情況需要抽樣復查的事項。

第五條 根據組織的管理模式和要求、物資設備采購業務量的大小、內部審計機構資源等的不同,學院物資設備采購審計采用過程參與式審計,即審計人員參與監督物資設備采購全過程或者部分重要過程的物資設備采購審計。

第六條 物資設備采購審計的實施

凡屬于本辦法審計范圍的物資設備采購,采購部門必須辦理“河南工程學院物資設備采購審計項目審驗單(一式二份)”(以下簡稱“審驗單”),審驗單分三部分,采購準備事項、采購過程事項和審驗結果。

審驗單前兩部分內容由采購部門據實填寫,審驗結果部分由審計處在審驗后填寫。

審驗單所列各項中,凡標有“書面報告”者,必須將相應的材料報送審計部門以備審計查驗。

采購部門向審計處報審時,應將采購項目批準文件、中標文件(含投標文件)、合同、發票,隨審驗單一起報審計處審驗。

采購后續事項的審計,依據一定時期內物資設備采購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或某次物資設備采購過程中反映出的問題,由學院審計部門組織實施。

第七條 凡屬于本辦法審計范圍的物資設備采購,只有辦理完畢“河南工程學院物資設備采購審驗單”手續,由審計部門審驗簽章后,方可辦理付款事項。

第八條 責任

1、審計人員濫用職權、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泄漏機密,給國家或學院造成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審計人員挽回較大的經濟損失或做出重大貢獻的應給予獎勵。

2、采購部門(單位)未按本辦法進行物資設備采購,或采購過程中有違法違紀現象,給學院造成損失的,審計部門有權建議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財務部門違反第七條規定,給學院造成重大損失的,應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九條 本辦法所稱的采購部門是指執行學院預算支出計劃或投資支出計劃而安排物資設備采購任務的部門。

第十條 本辦法由審計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工程學院·審計處 鄭州·龍湖 地址:河南省鄭州新鄭龍湖祥和路1號 電話:0371-62508029 郵編: 451191 郵箱: sjc166605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