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學院審計整改自查自糾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對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視外部、內部審計發現問題及高校審計中發現的“典型問題”,切實避免“屢審屢犯”的情況,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審計整改自查工作的通知》(教財〔2019〕141號)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審計整改自查自糾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努力做到“治已病,防未病”。針對存在問題,查找問題成因,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推進各單位(部門)精細管理、規范管理、依法管理。
二、自查內容和責任分工
請各相關部門對2017年(含)以來外部、內部審計提出的問題和高校普遍存在的典型性問題進行全面自查,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一)財務管理不規范。如:未執行收支兩條線、存在賬外收支、違規轉移套取資金等。
責任部門:財務處
(二)合作辦學管理不規范。如:未經批準開展合作辦學或審批手續不健全,合作辦學模式不規范,未落實合作辦學實質性條款,未及時簽訂合作辦學協議或協議條款不完善等。
責任部門:教務處、對外聯絡處、國際教育學院(國際合作交流處)
(三)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和招投標規定。如:應招標而未招標,擅自變更招標方式,圍標、串標、陪標,評標程序不規范等。
責任部門:國有資產管理處、基建處、后勤處、后勤產業總公司
(四)違規集資用于校區建設及日常開支。
責任部門:財務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確保實效。各責任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部署,強化責任意識,緊緊圍繞自查內容,認真梳理、全面核實。要在整改具體問題的同時,做到舉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制度。
(二)嚴格標準,實事求是。自查工作要高標準嚴要求,以事實憑據和政策規定為依據,避免走過場、形式化,確保問題真整改、真到位,要經得起核查核實。對尚未整改到位的問題,分析原因、找準癥結,提出下一步措施。
(三)形成報告,按時報送。有關部門要將自查情況形成自查工作報告。自查工作報告要包含:自查工作開展情況,自查的總體結果,整改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完善制度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下一步工作重點等方面。
請各部門于2019年3月23日前將自查工作報告及報表附件紙質材料(加蓋公章)報送至審計處,電子版發送至審計處朱奎勝OA郵箱。
審計處聯系人:晉玉梅 62508029
朱奎勝 62508769
附件:1.財務管理存在問題自查自糾表
2.合作辦學管理存在問題自查自糾表
3.政府采購和招投標存在問題自查自糾表
2019年3月18日